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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文学在在被归辖于漂浮、杂遝,六洋四土的半调子。与之相行的是香港同样被看成是一个诞生传奇与惊色的地域。“香港是一个大邂逅,是一个奇迹性的大相遇。它是自己同自己热恋的男人或者女人,每个夜晚都在举行约会和订婚礼,尽情抛洒它的热情和音乐。”上海作家王安忆在她《香港情与爱》的开头如是写。
香港的历史便是香港的罗曼史。而在所有的香港想象中,又有什么比虚构叙事更能托出香港情与爱的征兆?从张爱玲的《倾城之恋》,施叔青的《香港三部曲》到王安忆的《香港情与爱》,香港不但是爱的背景,更是前提。仿佛惟有召唤香港,爱的传奇,或传奇的失落,才得以展开。只是在黄碧云这里,传奇降落,停在尴尬的境地。
黄碧云,她不是女子,倒像是一个闯荡一生的男人在总结自己。多数的年轻的女作家敏感细腻,浪漫情怀,玫瑰色的世界,充满爱情和生存的喜悦。而黄碧云感兴趣的不是那个只有爱情和生命的世界。
在《温柔与暴烈》中,她几乎每一篇都在探寻生和死、爱与恨之间的某种临界点,她总是把笔下的人物推向这样的生存状态,然后再去观察生和死、爱与恨之间互相逼近、互相过渡、互相纠缠时的种种表现形式。她从不大惊小怪,从不悲天悯人,再怎样的温柔和暴烈,也都用的是平静的、但却相当狞厉的叙述笔调。在这一点上黄碧云倒有些像当年的海明威老人。海明威的《印第安营地》写一个医生为印第安女人接生,她那个因受伤而躺在上铺的丈夫,因为受不了女人的惨叫而自杀。然而不管是叙述人尼克,还是他做医生的父亲,都是那么平静如常。一个人生了,一个人死了,就是这么回事。只是黄碧云并不仅仅去表达一种感受而己。在《失城》中,陈路远杀死了妻子和四个小孩,领邻居进门当见证时是这样说话的:“你要进来吗?没关系,他们都死了。”而送邻居出门时又是这样说话的:“对不起,我满脚是血,还是不送了。孩子不知死掉没有,我上去看看。”这不是印第安男人忍受不了孩子暴烈的出生而自杀的那种平静。那个印第安人毕竟和小尼克没有什么感情上、亲缘上的关系。这是一香港男人忍受不了妻儿之存在而将她们杀死的平静。并且不仅是平静,客厅里的镭射唱机正传来巴赫大提琴无伴奏一号组曲的音乐,而进门的陈路远更是“现着光辉宁静的、基督徒一样的神情。”他是在进入一种美和宗教的情感极致状态中杀死自己的妻儿的。毫无疑问,这个生死爱恨的临界,黄碧云为之痴迷。
黄碧云的小说总会出现一种带着温情的冷眼,乍读则觉察不出温情在何处,好似尽处是话凄清的悲凉境地,可是把她前前后后的作品串起来,却是能看出一个作家本性中的温度。视之如狞亦不过是她自我身份的一种调节,把暖色格打到最底,是一种反片的效果。用“玄”字来概括很贴切,“玄”字可解为暗涌之上一点帆,而黄碧云并没有去着力写这“帆”,也没有写这种暗潮涌动,她写的泰半就是那条似有似无的天际线,人只有永远的靠近它,却总抵达不到,她就是要写这安稳宁静、冷酷无情,别的留给外人去想,去想远行漂流而好,去想骚潮奇袭也罢,在在是可以容易办到的事,她只是做她该做的,旁的不为的一概不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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